校园网全管理条例 

   本附录是一所大学校园网的《安全管理条例》,各校可以依据自
己的具体情况参考制订本校的《安全管理条例》。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员工提供一种先
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
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

  一、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二、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
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

  三、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治安部门依
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四、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
管理,各系、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系、处、部门级资源进行管
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五、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入网单位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
记手续,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协议。

  六、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审查上网信息,严禁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
上网。

  七、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
信息时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八、校园网各级管理机构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
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九、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校网络中心可提出出警
后、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校行政部门或有关司法部
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
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账号造成危害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7、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得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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