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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提出的“教育信息化重点建设工程”,加快本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现就2000 ~2005年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北京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要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思想为指导,按照首都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水平,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速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建设。 北京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要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统一标准,分步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坚持以应用促建设、以需求促发展的策略;坚持突出重点、合理配置、注重效益、分层推进、逐步到位的工作方针。
——所有区县都建成区域网络;1000所普通中小学建成校园网,其中100所建成市级校园网示范校,并有一批学校成为国家级校园网示范校;实现各区县区域网络和所有中小学校(完小以上)与北京教育信息网骨干网联通,建立了校园网的学校通过接入区县区域网或直接接入北京教育信息网骨干网实现与北京教育信息网的互联。 ——初步完成与新课程教材相配套的音像电子资源的开发任务,并使之具备网上运行功能;在北京教育信息网上建成北京市中小学远程教学虚拟环境和教育信息资源库。 ——全市高中学生平均8人拥有1台计算机、初中平均12人拥有1台计算机、小学平均15人拥有1台计算机。 ——100%的教师接受信息技术培训,90%以上教师会上网,80%中小学教师能够应用信息技术开展学科教学。 ——普及中小学生信息技术教育课;使100%中学生和90%以上的小学生能初步掌握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基本应用技能;100%的中学生、50%的小学生会上网。
加快北京教育信息网骨干网的建设,形成学校、区县教委(教育局)、市教委三级教育信息网络系统。建成辐射全市各区县和所有中小学校的、面向社会开放的、具有现代远程教学功能、教育信息资源库功能以及教育教学管理信息交换功能、实现高带宽传输的北京市教育信息化网络系统。 2002年前,完成区县区域网络中心建设,通过专线与北京教育信息网联通;所有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都要建成局域网,实现与本地区所有中小学校(完小以上)联通。 2000年内,新建100个校园网,使我市建成校园网的学校达到200所,所有建成校园网的学校都要有自己的主页,都能按照统一域名和标准在北京教育信息网上发布信息。2002年前,城、近郊区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和中小学校都建成自己的主页,按统一域名标准在北京教育信息网上发布。到2002年底,全市近500所学校建成校园网,完成100所市级校园网示范校建设任务。中小学校计算机的配置应达到主流机型标准。 2002年前,建成100个能够实现实时交互的远程教学站点,开展各种形式的现代远程教学活动。 2002年前,完成7.5万名中小学教师(占全市中小学教师总数的65%)计算机基础知识水平的培训。2002年底以前,市、区县两级完成2000名专兼职中小学信息技术课任课教师的培训,完成2000名骨干学科教师的较高层次的信息技术培训(含专门信息技术应用管理人员的培训)。到2005年,全市100%的中小学教师接受信息技术培训,90%以上的教师会上网,80%的中小学教师能够应用信息技术开展学科教学,1000所建成校园网的学校的专门信息技术应用管理教师普遍接受系统培训,全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任课教师普遍接受任教前的专门培训,建设一支具有较高信息技术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 建立市、区县两级信息技术培训体系。市级主要负责全市信息技术培训的宏观管理与指导,各类信息技术培训教材的编写,区县信息技术培训教师的培训和专门信息技术应用管理骨干教师的培训。其余各项培训任务由区县负责。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基地,加强培训网点建设,保证必要的培训经费投入,制定相应的激励导向机制和政策。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培训要坚持骨干培养和普遍提高相结合,坚持学用结合,注重实效,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 (三)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应用 2000年成立北京市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开发管理中心,负责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应用的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并建立教育教学软件的评审和监管制度。 从2000年开始,利用3-5年时间,建成一个达到国家级标准的教育软件开发基地,10-20个市级教育软件开发基地。 建设依托北京教育信息网的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库。2000年底初步建成资源库,2001年开始试运行,2002年正式开通,2002年底初步具备网上虚拟学习环境。 2005年初步完成与新课程体系相配套的音像电子教材的开发任务。 市有关职能部门要统筹规划中小学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与管理,组织、协调市、区县、学校开发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开发教育信息资源。要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开发力量的资金、技术共同开发教育信息资源。要注重信息资源开发成果的应用研究,不断提高资源应用效益。 (四)普及中小学生信息技术教育 市教委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就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开设提出实施意见。 我市普通高中已开设了计算机课程,2001年城镇地区初中要全部开设信息技术课,2003年城镇地区小学和农村地区初中要全部开设信息技术课,2005年农村地区完全小学以上的学校全部开设信息技术课。到2005年全市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要使100%的中学生和90%以上的小学生初步掌握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基本应用技能,100%的中学生和50%的小学生会上网。
市教委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市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这一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有一名校级领导分管教育信息化工作,并责成专人负责;形成北京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组织管理体系。 市教委将责成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形成北京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标准化体系。 各区县和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本《意见》研究、制定本区县和本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精心设计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稳步、扎实地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市、区县两级政府每年的教育经费预算中应安排一定的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用以支持本地区和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建设。 在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采取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市场运作、社会捐赠、单位自筹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要引进市场运营机制,本着“风险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对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中的大多数项目,实行市场运行。同时,要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努力提高投入的效益。 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要坚持软、硬件建设并重,坚持经济、实用、高效相统一的原则。要加强资源配置方式的研究,采取多种配置方式,努力实现资源的融通与共享,合理配置资源,避免资源浪费,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市教委每年将根据我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对各区县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推进中小学信息化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区县和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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